一、项目名称:自行采购流程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项目概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 期限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 | 自行采购流程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 见附件 | 项 | 1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付完成 | (略)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
项目预算金额53.(略)元,最高控制价53.(略)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需 (略) (www.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我部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递交材料。 (略) 上递交意见反馈材料(*@*63.com),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意见建议及证明材料。
2.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例:自行采购流程管理系统开发项目意 (略) 。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建议资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序号(1)-(3)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3.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本公示仅为需求公示,不接受报名。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助理、于助理
电 话:0416-(略)
(略) 址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