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烨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片微晶触控屏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略) 都昌生态环境局 2024-9-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省 (略) 年产*片微晶触控屏生产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邹工)通讯地址:都昌县鄱湖大道(*)
项目名称 | 江西省 (略) 年产*片微晶触控屏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 (略) |
建设地点 | 都昌县芙蓉山工业园区生物科技产业园403、503、504栋厂房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 (略) |
建设概况 | 项目位于都昌县芙蓉山工业园区生物科技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E116°12′24.267″,N29°18′55.682″,属新建项目。项目租赁都昌县芙蓉山工业园区生物科技产业园403、503、504栋标准厂房建设,总占地面积约8310㎡,建筑面积约*㎡。项目以电子级玻璃、无机颜料、蚀刻抛光材料、硝酸钾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切割、清洗、覆膜、蚀刻抛光、钢化、丝印烘烤等工序,建成后形成年产*片微晶触控屏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要素 内容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蚀刻抛光废气(DA001) | 氯化氢、氟化物 | 收集后由碱液喷淋塔处理后20米高排气筒排放 | 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
开料、调配丝印烘干、喷涂烘干废气(DA002) | 氟化物、TVOC | 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 氟化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T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 | ||
厂界 | 氯化氢、氟化物、TVOC | 洁净厂房的通风置换气体通过高排气筒排放 | 氯化氢、氟化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T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 | ||
厂区内 | 非*烷总烃 |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 | |||
水环境 |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 pH、色度、CODcr、BOD5、SS、*、TP、TN、动植物油、氟化物、LAS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同进入都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 | 都昌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与《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较严值 | |
声环境 | 机械设备噪声 | 连续等效A 声级 | 优化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边角料、废膜料、废包装袋和纯水制备系统废滤芯及滤膜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蚀刻废液、抛光废液、废保护液、废切削液、废平磨液、废硝酸钾、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废化学品包装、废油桶、污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污水处理废活性炭、废网版等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仓库建设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