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坑镇北坑村楼仔后挡土墙及水沟建设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南坑镇北坑村民委员会 | ||
(略) 域 | 南靖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23:22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略) 蓝田街道蔡坂村东墩149-1号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南坑镇北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靖县南坑镇北坑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赖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林 |
项目概况
南坑镇北坑村楼仔后挡土墙及水沟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蓝田街道蔡坂村东墩149-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C【TP】*
项目名称:南坑镇北坑村楼仔后挡土墙及水沟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南坑镇北坑村楼仔后挡土墙及水沟建设工程 | 1.00 | *.70 | 项 | 建筑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 按相关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投标人应当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略) 、 (略) 、直属 (略) ,各省、 (略) 、 (略) (略) 、 (略) ,各地( (略)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略) 、 (略) 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 (略)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蓝田街道蔡坂村东墩149-1号
方式:报名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至 (略) 报名手续(也可以采用电话、传真、邮件等渠道办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靖县山 (略) 87号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靖县山 (略) 87号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南坑镇北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南靖县南坑镇北坑村
联系方式:赖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联系方式:小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