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配件项目 | (略) 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895号中天元(重庆)双福智造园 | 重 (略) | 重庆 (略) | 项目 (略) 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895号中天元(重庆)双福智造园30栋,购买双福智造园30栋B段1-3层进行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247.81m2,其中南侧办公区为局部3层,北侧加工车间仅1层。生产车间内主要布置加工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外购铝合金板原料,通过扣型、精加工、清洗等生产工艺,年产汽车精雕零部件25000件。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1)地表水:项目工件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5m3/d,采用“破乳+沉淀”处理工艺,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双福智造园标准厂房现有生化池 (略) 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福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大溪河,最后汇入长江(2)大气环境:本项目不设置食堂,无食堂油烟产生;运行期抛丸工艺委外进行加工,车间内仅采用锉刀人工对工件进行毛刺剔除,运行期无抛光废气产生。(3)声环境: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5)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312-*-04-0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