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PVC封边条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里岔镇大朱戈工业聚集区 | |
建设单位: | 青岛荣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利用原有厂房,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购置挤出机、印刷机等设备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现有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依托现有1支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与经带软帘的集气罩收集的挤出、涂胶废气,共同依托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依托现有1支15米的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7/2801.4-2017)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应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应规范设置、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采用更高效的污染防治设施减少废气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4部分:印刷行业》(DB37/2801.4-2017)表3中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进入里岔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排放综合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放综合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因子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 (略) 、废增塑剂包装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溶剂油墨桶、废PVC胶桶、废含油墨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