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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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昌江房权证石碌镇字第*;国有土地使用证 | 张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地号:01-07-0338-1 | 石碌镇人民北路惠民路南侧 | 生生茶艺馆 |
2 | 昌江房权证石碌镇字第*;国有土地使用证 | 张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地号:(10)-1-01 | 石碌镇人民北路惠民路南侧 | 生生茶艺馆 |
3 | 琼(2017)昌江县不动产权第*号 | (略) (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GB05257F* | 人民北路38号 | 金润宾馆 |
4 | 国有土地使用证:(昌国用(2010)第0057号) | (略) (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地号:001-05-0070 | 石碌镇环城西二路南侧 | 鸿发大厦 |
公告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