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批准枞阳县防汛物资仓库新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枞水防函﹝2022﹞7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经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防汛物资仓库新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项目位于枞阳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总面积2689.29平方米的防汛物资仓库,其中钢结构仓库2595.54平方米、附属用房93.75平方米,以及场内外起重机械配置,路灯安装、场内乔木种植、草坪铺设等绿化工程、室内外消防设施工程、给排水管网铺设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四、核定本项目总概算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县防汛应急贷款。
五、注意事项:
(一)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控制工程投资,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要求,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