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 (略) 拟对惠州市海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 (略) (略) (略) 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
联系电话:0752-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海 (略) 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惠州市海 (略)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略) (略) 沃德智控产业园4#厂房101 |
环评机构: | 广东绿然 (略) |
项目概况: | 惠州市海 (略) 新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从事PVC环保塑胶粒生产。年生产量为PVC环保塑胶粒155t/a。项目占地面积2260m2,建筑面积2260m2。项目员工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00d,每天8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的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金竹水闸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 2、造粒、打样过程中产生的非 *** 烷总烃、氯化氢 (略) 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未被统一收集的非 *** 烷总烃、氯化氢和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且其中无组织排放的非 *** 烷总烃还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 (略) 处理;废物料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 (略) 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 (略) (略) 理。 5、环境风险:危废仓库和原料仓因防渗材料破裂、贮存容器破损及管理不到位存在泄漏风险,其发生泄漏时,难以发现,可能向下渗漏至地下水,污染土壤与地下水,应落实采用独立的危废仓和原料仓进行临时贮存,并做好防渗、防腐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略) 理设施故障,导 (略) 理直接排入大气环境中,造成大气环境受到污染,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规划环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