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 (略) 环宇 (略) 对泰和县 (略) (03编制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第一阶段调查,现将《泰和县城南片区(03编制单元)CN06-D0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和县城南片区(03编制单元)CN06-D0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 (略) 泰和县
(3)基本情况:泰和县 (略) (03编制单元)*地块位于 (略) 泰 (略) 西侧, (略) 东侧,南门泰发茗城北侧,龙洲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4°53′31.110″,纬度:26°47′5.764″,地块占地面积为*.3平方米,拟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 (略) 泰 (略) 西侧, (略) 东侧,南门泰发茗城北侧,龙洲南侧。地块占地面积为*.3平方米,本次场地环境调查的阶段为第一阶段调查,通过收集场地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 (略) 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人员访谈初步判 (略) 域并进行现场走访和踏勘)。
三、调查结论
泰和县 (略) (03编制单元)*地块,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较大可能影响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