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中江县杰阳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江县杰阳 (略) 地块,位于中江县南山镇洪波村,总调查面积15亩(*m2)。地块坐标为E104.*°,N31.*°。
根据《中江县中心城区(中江大道、南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途为环卫用地,总占地15亩。2014年,本地块内由中江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环卫所”)建设南山镇洪波村垃圾压缩中转站,但因客观原因未投入使用,设备闲置至今。2019年5月,杰阳公司租用该地块,依托已有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中江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目前,中江县杰阳 (略) 已按照《中江县杰阳 (略)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一期工程设备拆除污染防治方案》实施设备拆除,土地使用权发生变更,将该地块使用权将归还环卫所。
二、调查结论
1、土壤调查污染状况结论
本次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共设土壤监测点位10个,对照点1个,建立了完善的样品测试与质量控制标准,确保获取的数据能满足地块分析的要求,检测数据能真实反应地块污染物浓度值。
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可知,本地块布设的11个土壤检测点位所测指标:基本项目45项,PH以及特征因子(氟化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铬、锰、硒、氰化物、石油烃),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表1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以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二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
2、地下水调查污染状况结论
本次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共设地下水监测点位3个,对照点1个,建立了完善的样品测试与质量控制标准,确保获取的数据能满足地块分析的要求,检测数据能真实反应地块污染物浓度值。
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可知,场地布设的4个地下水检测点位所测指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37项常规指标(不含放射性指标)以及特征因子(石油类、氟化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锰、氰化物、氯化物),所有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IV类标准,石油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IV类水质标准。本地块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三、土地使用权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江县杰阳 (略)
通讯地址: (略) 中 (略) 北一段89号1号楼五楼512办公室
联系电话:*
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四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