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 (略) 茂林镇
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48 号
(略) 茂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 (略) 茂林镇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双茂文〔2022〕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提高茂林镇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区域内经济的发展,提高总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经济资源、环境资源、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投资方向正确,它的建设将成为区域内经济高速增长强劲的推动力量。本工程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根据四平 (略) 出具的《关 (略) 茂林镇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四方咨评字〔2022〕073号)意见,原则同 (略) 茂林镇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代码
(略) 茂林镇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略) 代码:2206-*-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茂林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位于茂林镇镇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 (略) 茂林镇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对 (略) 、 (略) 等 (略) 工程进行建设。道路总长度4100m, (略) 总铺装面积为*㎡,改造均为水泥混凝土人行道铺装。四道街临主街一侧铺设立缘石1923m。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工期20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05.*元。资金筹措;全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茂林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茂林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茂林镇人民政府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茂林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一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07月01日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茂林镇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招标 方式 | |
建筑工程 | √ | ||||||
设备购置 | |||||||
勘察 | √ | ||||||
工程监理 | √ | ||||||
设计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 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07月01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茂林镇
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48 号
(略) 茂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 (略) 茂林镇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双茂文〔2022〕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提高茂林镇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区域内经济的发展,提高总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经济资源、环境资源、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投资方向正确,它的建设将成为区域内经济高速增长强劲的推动力量。本工程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根据四平 (略) 出具的《关 (略) 茂林镇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四方咨评字〔2022〕073号)意见,原则同 (略) 茂林镇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代码
(略) 茂林镇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略) 代码:2206-*-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茂林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位于茂林镇镇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 (略) 茂林镇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对 (略) 、 (略) 等 (略) 工程进行建设。道路总长度4100m, (略) 总铺装面积为*㎡,改造均为水泥混凝土人行道铺装。四道街临主街一侧铺设立缘石1923m。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工期20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05.*元。资金筹措;全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茂林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茂林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茂林镇人民政府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茂林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一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07月01日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茂林镇雨污分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招标 方式 | |
建筑工程 | √ | ||||||
设备购置 | |||||||
勘察 | √ | ||||||
工程监理 | √ | ||||||
设计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 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07月01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