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单位报送《年产30万吨差别化氨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审批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重庆白涛化工园区。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3个生产车间,其中1#车 (略) 区预留用地,2#和3#车间位于新增用地,占地面积 *** m2,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及储运工程,部分公用环保设施依托现有及华峰化工 (略) 。 (略) 区现有一套240t/d精制装置扩建至720t/d,并将现有3套燃煤导热油炉改建为燃气导热油炉;年生产差别化氨纶纤维30万吨,副产品纤维级聚氨酯855吨,无水原液1536吨。建设1套420t/a研发小试装置,年产氨纶420吨。
三、根据《 (略) 年产30万吨差别化氨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专家组意见,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落实如下环保措施:
(一)健全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并规范贮存、 (略) 理。
(二)1#车间聚合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聚合工艺储罐不凝气与ABS尾气经“去离子水+两级稀硫酸” (略) 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辅料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调和罐投料和搅拌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式 (略) 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纺丝组件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甬道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卷绕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组件清洗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
(三)2#车间聚合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聚合工艺储罐不凝气与ABS尾气经“去离子水+两级稀硫酸” (略) 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辅料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调和罐投料和搅拌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式 (略) 理后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纺丝组件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6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甬道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卷绕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组件清洗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研发小试聚合废气并入聚合间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小试工艺储罐废气进入 (略) (略) 理;小试调和罐废气就近接入车间调和罐废气排气筒排放;HAS装置位于聚合间内,产生的废气通过聚合间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
(四)3#车间聚合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聚合工艺储罐不凝气与ABS尾气经“去离子水+两级稀硫酸” (略) 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辅料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调和罐投料和搅拌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式 (略) 理后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纺丝组件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6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甬道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卷绕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组件清洗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
(五)1#车间DMAC (略) 扩建720t/d精制装置,精制废气依 (略) 理设施经三级稀硫酸洗涤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新厂区新增2套DMAC精制装置共 (略) 理系统,精制尾气经三级稀硫酸洗涤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
(六)老厂区改建3套导热油炉(2用1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新厂区4套导热油炉(3用1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经3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其修改单要求。
(七)新建罐区呼吸阀排放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
(八)组件清洗废水、DMAC精制废水、 (略) 理废水、 (略) 理废水、化验室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集中收集后,1#车间废水依托华 (略) (略) 理,2#和3#车间废水依 (略) (略) 理,最终经园区 (略) (略) 理达标后外排。
(九)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及绿化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
(十) (略) 置固体废弃物。聚合装置过滤废渣、组件清洗残渣、DMAC精制塔残液、废催化剂、废树脂、废包装物、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 (略) 理或依托现有焚 (略) 理,并做好危废 (略) 理台账;空压制氮产生的废吸附剂、废滤料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送园区固废 (略) 理;生活 (略) 门处置。 (略) 置危险废物时,应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确保危险废 (略) 置。
(十一)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废水及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装置区设置不低于0.15m围堤,罐区应设置有效容积不得低于最大罐体容积的围堰, (略) 理,设置切换阀;按要求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依 (略) (略) 区现有事故池,确保事故废水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十二)按技术规范规整排污口。各废气排放口应按照规范设置常规监测孔和常规监测平台,以便于常规采样及监测。原燃气导热油炉、改建导热油炉和新增导热油炉排放口应设置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备。
(十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 ***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 *** 吨/年、 *** 吨/年、 *** 吨/年、 *** 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 *** 吨/年、4.55吨/年。
(十四)严格落实碳排放管控要求。按照国家和我市对碳排放控制和碳市场管理的要求,采取并探索减少碳排放和二氧化碳综合利用的措施。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有关规定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期间,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该项目环评文 (略) 重新审核。
六、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本市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重庆市涪陵 (略)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