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定淮门大街9号05幢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17(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2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略).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9-01 | |||||||||||||||||||||||||||||||||||||
评估机构 | 南京三师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 |||||||||||||||||||||||||||||||||||||
租金底价(元) | (略).00元/年(房屋物业费不包含在竞拍价内,详情见合同模版)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B1A(略)L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受委托并有对该房地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国家 (略)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 (略) |
特别 | 一、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江苏 (略) 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房屋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房屋实际情况。 三、宾馆出租期限为五年,装修及经营准备期120天(不包含在租期内),如因出租方原因不能如期交付,装修及经营准备期顺延。标的房屋整体出租,不拆分。 四、《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方必须与招租成交确认书上承租方一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房屋现状,成交后 (略) 场监督、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城管等手续办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出租方予以协助。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改变现有建筑结构及建筑功能划分,须与房屋内现有的装修风格一致,同时装修改造方案须报出租人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对出租方已完工装饰进行拆改,新改造部分不得低于原有装饰标准,且完成后归属出租方所有。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时,出租方不对承租方出资购买的附属设施和装饰装修物品进行任何补偿。 七、承租方对出租房屋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本次招租房屋用途只限于宾馆(含餐饮),不得用于其他业态的商业办公、纯会议场所、娱乐行业及其他严重噪音或环境污染行业,严禁借此房屋开展民间借贷、集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租赁价格为含税价,由出租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十、出租房屋电梯已采购完成,正常安装费用由出租方支付,目前电梯井存在倾斜情况,需要承租方承担(略)元的修复重塑费用。(该项费用与首期租金同时支付) 十一、出租房屋二楼餐饮用途不得更改。 十二、出租房屋与出 (略) 水、电、燃气管线,以及空调、消防等系统互联互通,租赁双方需在管线必要位置加装计量器,对日常能耗费用进行核算,此项费用预计(略)元(以实际为准),由承租方承担。十三、出租方承担标的房屋的高压配电柜、中央空调主机系统、供水设施以及消防泵房等地下共用设备的监控运行及维护工作,承租方须缴纳8元/月/㎡的物业费,按出租面积计算,物业费不包含在竞拍价内,详情见合同模版。(该项费用与首期租金同时支付) 十四、出租方不会再对房屋投入资金进行装修改造或购置设施设备,意向承租方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招租公告内容理性报价。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
标的交割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25-(略)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略) | |
其 他 | 传真:025-(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