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地块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繁森路,地块北至昆仑大道,南至荒地,西至荒地,东至荒地,占地面积2800m2,中心坐标为经度:80.*°E,32.*°N。调查地块为未利用地。
2022年4月24日之前,地块所有权为噶尔县民政局,其土地性质为未建设用地(E),根据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最新规划图,该地块规划用途由未建设用地(E)变更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为第一类用地。
经调查得知,地块原为未利用地,地块内未进行工业活动。2010年,地块中周边建设,有部分扰动,主要体现为地块中心区域出现道路,地块内东侧小部分涉及扰动。2022年4月24日,地块规划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建设阿里地区噶尔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地块开始建设至今。根据2023年3月3日,阿里地区地区生态环境局、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阿环发[2023]5号文《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23年3月3日起施行),地块需完成土壤地块土地污染初步调查工作。
经明确调查,调查地块内未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未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废水等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无其它土壤环境安全隐患,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污染的可能。
调查报告认为:阿里地区噶尔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拟规划用地性质的要求
公示-阿里地区噶尔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