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棚户区改造工程( * 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门洞、十字街、豆芽湾道路连接道工程)招标文件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棚户区改造工程( * 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门洞、十字街、豆芽湾道路连接道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1)条“(2)建安工程费下浮比例( * 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设计报价先得基本分 * 分。在此基础上,设计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下浮比例每减少1%扣1分;下浮比例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 * 位 * 舍 * 入。得分计算示例:若投标人A所报下浮比例为5%,评标基准下浮比例为6%,则投标人A的报价得分为 * -1×∣5%-6%∣/1%= * 分;若投标人B所报下浮比例为7%,则投标人B的报价得分为 * -0.5×∣7%-6%∣/1%= * .5分。”修改为“(2)建安工程费下浮比例( * 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下浮比例报价先得基本分 * 分。在此基础上,建安工程费下浮比例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下浮比例每减少1%扣1分;下浮比例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 * 位 * 舍 * 入。得分计算示例:若投标人A所报下浮比例为5%,评标基准下浮比例为6%,则投标人A的报价得分为 * -1×∣5%-6%∣/1%= * 分;若投标人B所报下浮比例为7%,则投标人B的报价得分为 * -0.5×∣7%-6%∣/1%= * .5分。”
2、本补遗书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及投标时予以充分注意。
招标人: (略) 市 (略)
招标代理机构: * 川中 (略) 有限公司
*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