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正自闲置认定〔2023〕03号
正阳县 (略) :
正阳县自然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ZYCR-2020-061号,面积为21705.17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前。
上述宗地存在涉嫌闲置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正闲置调[2022]02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特此告知。
局(印章) 2023年3月20日
电话 : 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