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行政中心电梯设备维保 JSZC-#-JZCG-C2024-017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C2024-0170
项目名称:行政中心电梯设备维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行政中心电梯设备维保,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期内如产权单位发生变化,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时间结算{(总价-相关费用)÷365天×实际服务天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电梯安装维修保养A级资质;
2、 (略) 参加磋商的, (略) 的书面授权函。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 (略)
方式:在“ (略) (略) ”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 (略) (网址:http://**)提交投标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5-01-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级机关设备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翔宇南道1号
联系人:贺庆科
联系电话: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6号
联系人:刘乃源
联系电话: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乃源
电话:0517-#
JSZC-#-JZCG-C2024-0170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