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报审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对《西华 (略) 、 (略) 、安康大道、 (略) 围合区域控规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7月10日
现场公示:控规调整所在地
网站公示:西华县 (略)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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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位置及现状情况
(1)地块位置:西华县东南角, (略) 以北,东侧为规划的 (略) 、南侧为规 (略) 、北侧为规划 (略) ;在《西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属于中心城区城东03单元的一部分,街坊编号:A-03,地块编码:A-03-01、A-03-02。
(2)现状情况:地块内现状为耕地、林地及少量的设施农用地。地块东部为贾鲁河湿地公园,南侧为村庄,地块南侧现状安康大道,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环境优美,空间环境品质较高。
(3)原规划情况:原《控规》规划:A-03-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3.0个/百师生。
2、控规调整的必要性
落实落实省政府、 (略) 建设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的要求,同时为提高职业教育普及度,强化技能培训,满足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级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强与经开区企业和临空经济区合作,提升学校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能力,为西华县提供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与人才支撑,提升西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育设施,本次规划对原控规中部分地块用地性质及相关控制指标进行调整,推动西华县职业教育的发展。
3、规划调整内容
充分结合教育资源的实际需求,将原控规A-03-01地块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参照《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及《 (略) 规划技术导则》,需对调整各地块的建筑高度等指标进行调整。
4、可行性分析
(1)符合《 (略) “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每个县(市、区)办好1-2所5000个学位以上规模的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公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优质职业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2)调整后的中等职业教育用地位于安康大道以北,靠近贾鲁河湿地公园。位置比较合适,位于西华县工业发展区的西侧,有助于推进产学研一体的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场地周边和内部地势都比较平坦,现状为未开发的空地,建设条件好,没有拆迁。因此调整地块的选址比较合理。
5、规划调整影响分析
本次调整在落实西华县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的基础上,充分结合西华县继续资源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了片区用地布局,在 (略) 功能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空间利用效率,为片区发展注入活力。本次规划调整不涉及对已 (略) 系统的调整, (略) 网 (略) 红线均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和调整后的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略) 政设施,对所在地块的交通量影响较小,调整后对地 (略) 交通量影响不大,交通状况整体基本不变, (略) 交通可承载。
6、调整后控规
(1)根据原控规给水、电力、燃气、通信、排水等的预测标准,本次控规局部调整后,市政设施需求量未增加, (略) 政基础设施承载压力范围内, (略) 设计参数均可满足调整后需求。
(2)调整后图则
(2)调整后用地控制指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