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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略) 储能电站设备釆购项目(一期)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广东 (略) 储能电站设备釆购项目(一期)采购】,采购人为【广东 (略) 】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标的物供货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所在地:广东(供货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址为准);
1.2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止;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 160.*元(含税,税率13%),参选人报价高于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 采购范围: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组串式户外储能柜、并网柜的供货安装督导、调试等工作。
1.5 分包划分:本比选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采购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及数量情况如下:详见《附件1:报价表:储能电站设备釆购项目(一期)采购》
说明:本项目的规模依据工程测算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规模以采购人下发的订单为准。
1.6 项目交货期为: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下订单,中选人应在接到订单后15日内完成送货、安装督导、调试等全部工作。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略) 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略) 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
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参选人须提供最近一年(2023年)(如为新注册的参选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财务报告。
2.3 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相关销售业绩(若参选人是代理商的,业绩可以包含本次报价产品制造商业绩),累计合同(或订单)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
注:
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报价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4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铁塔)、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铁塔)、采购人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6 企业信用
参选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 (略) 站截图。同时不存在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铁塔)、 (略) 和 (略) 的黑名单期限内,须提供承诺函。
2.7 股权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8 是否接受代理商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2.9 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资格审查方法
3.1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3.2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参选人应理解此项目非最低价中选。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比价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售卖纸质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供下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至邮箱:*@*q.com,经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比选文件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应答人指定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3比选文件售价 0 元整,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略) 】,文件接收人 刘东朗,电话*。邮寄地址同上,如选择邮寄,请选择顺丰速运,本项目仅接受顺丰速运邮寄方式。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 参选保证金:不收取。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45号
邮 编:*
项目负责:刘东朗/电话:* /电子邮件:*@*q.com
8.比选文件获取联系人:刘东朗
电 话:0750-*,*
电子邮件:*@*q.com
采购人:广东 (略)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