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郴州申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式如下:
1、项目名称:郴州申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郴州申湘 (略)
3、建设单位: (略) 高新区青年大道870号1栋
4、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高新区青年大道870号1栋,租赁 (略) 闲置厂房,总用地面积为20608m2,总建筑面积为9979.5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燃油机动车拆解区(含机动摩托车)、新能源机动车拆解区(含电动摩托车)、燃油车暂存区、新能源车暂存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办公区及其他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拆解报废机动车20000辆,其中燃油大型车1500辆、燃油中型车1500辆、燃油小型车13000辆、新能源汽车1000辆、摩托车3000辆;本项目不拆解燃气机动车,不涉及清洗以及后续深加工等。
2022年8月,郴州申湘 (略) 委托湖南天之蓝 (略) 编制完成了《郴州申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9月5日取得了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以郴高环许【2022】4号。本项目2022年11月开始安装设备调试,2022年11月2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5、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湖南多杰 (略)
6、公示内容:《郴州申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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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示时间:2023年04月18日-2023年05月16日
8、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9、联系人:黄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