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辽 (略) 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日至12 月13日。
一、项目名称:辽 (略) 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项目
二、建设地点:辽阳县首山镇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
三、建设单位:辽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中科尚 (略)
五、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2座、成品库1座、办公楼1栋。另一处租赁辽阳首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所有的1座标准化厂房建设,该厂房占地面积2000㎡,建筑面积8000㎡,共4层,一层包括办公室、食堂、成品库、库房、污水处理等单元,2、3、4层为生产单元。两处生产地点均位于辽阳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内,相距约150m。项目主要从事肉类食品加工制造,自建厂区配套建设3t/h燃气蒸汽锅炉2台,租赁标准化厂房配套建设1t/h燃气蒸汽发生器2台,项目整体生产能力为年产肉类速冻食品1.5万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9-*
通讯地址: (略) 辽阳县首山镇兴隆大街14-1,辽阳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室窗口
(报批)辽 (略) 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