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南岗垃圾消纳场防洪管道工程的潜在投标 (略) (略) 涉县创业孵化园内503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15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编号:HBQN-*
项目名称:涉县南岗垃圾消纳场防洪管道工程
预算金额:*.92元
最高限价:*.92元
采购范围:机械挖土方380m3,铺筑48m Φ1200混凝土管道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7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2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 (略)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4日15时00分,地点为涉县创业就业孵化园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涉县涉城镇清泉路西头北侧
联系人:牛永红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 (略) 涉县经济开发区开元大街西侧涉县创业就业孵化园内503室
联系人:付丽静
电 话:0310-*
电子邮件:*@*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