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等相关规定,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古蔺县大寨海塘砂石厂石灰岩矿等2宗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等,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30-*
通信地址: (略) 江 (略) 一段15号顺通大楼
邮政编码:*
附件:
古蔺县大寨海塘砂石厂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古蔺县石屏乡仙河采石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