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吉翔宝新 (略) 规划设计方案于2022年11月15日通过了专家评审,截至该公司已完成了食堂餐厅、A、B、C、D#生产车间、消防水池、原料仓库的建设。鉴于建设需求,申请对厂区规划设计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太 (略) 设计,2024年7月2日通过专家评审,调整内容如下:
1.原G#车间变更为宿舍楼、宿舍楼占地面积1410.5㎡,建筑面积7129.61㎡、计容面积7052.5㎡、5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3.65m。
2.在西北角新增配电房、占地面积136.08㎡,建筑面积136.08 ㎡ ,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5.7m。
3.原J#车间占地2416.52㎡,建筑面积2416.52㎡,计容面积7249.56㎡,建筑高度13.7m。变更后占地面积2413.62㎡,建筑面积为4886.83㎡,计容面积7300.45㎡,建筑高度为14.2m。
4.原门卫室一建筑面积32㎡,变更后建筑面积51.66㎡;原门卫室二建筑面积为32㎡,变更后建筑面积56.12㎡;原门卫室三建筑面积为32㎡,变更后建筑面积为28.35㎡。
调整后,原总建筑面积为*.91㎡、调整后为*.99㎡;原计容建筑面积为 *.75㎡,调整后为*.17㎡;原建筑占地面积为 *.01 ㎡,调整后为 *.46 ㎡ ;原容积率为1.376、调整后为1.32;原建筑密度为42.29%,调整后为41.39%;原绿地率为 4.85%,调整后为4.8%;原行政办公及生活用房计容面积与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为7.11%,调整后为14.76%;原行政办公用房占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比为 0.96%,调整后为0.41%;原非生产性建筑占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比为1.81%,调整后3.82 %;原机动车位为160个,调整后为177个;原非机动车位为 803 个,调整后为 810 个。调整后经济技术指标均满足要求。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项目局部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示期: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 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 0556-*
地 址:太湖县晋 (略) 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