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通公-GT〔2024〕036号
根据国家、 (略)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柳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受柳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代码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强度 | 挂牌 出让 起始 价格 | 增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 金 | 出让 年限 | |||||
规划用 地面积 (㎡) | 规划用 地性质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 地 率 | |||||||||
柳县自然资(挂)字[2024]05号 | 吉林省· (略) ·柳河县,东至开 (略) ,西至柳河县碧水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项目,南至中溢集团(吉林) (略) 二期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成品处理项目,北至开发区康顺一期 | 4742.0 | 工业用地 | 4742.0 | 工业用地 | ≥0.8(建筑单层层高超过8米容积率按两层计算) | ≥30%% | 以部队审批为准,满足净空及导航台建设要求米 | ≤20% | /(元/平方米) | (总价) 105.0000 (万元) | 5 (万元) | 105.0000(万元) | 5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得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条件等以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为准,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竞买人可以登录吉林省公共 (略) (http://** )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平台( http://** ),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规则和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通过吉林省公 (略) 网上交易系统(http://**)(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报价、竞价等信息,最终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数字证书(CA)并自行 (略) 上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上传报名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资料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申请人按系统提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3、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 (略) 上交易系统显示的交易价格,报价应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自由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规定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在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竞买人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 (略) 上限时竞价活动。
4、在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提示竞买人:“到本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10:00时)即可确认此次挂牌成交,请 (略) 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5、在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进入询问期,参加限时竞价, (略) 上限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确定 (略) 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六、挂牌出让时间安排
1、挂牌出让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00时至2024年08月29日10:00时
2、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00时至2024年08月27日10:00时
3、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00时至2024年08月27日10:30时
4、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00时至2024年08月27日11:00时
5、询问期时间:2024年08月27日11:00时至2024年08月29日10:00时
6、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9日10:00时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
1、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提交的竞买申请、资料通过审核后,交易系统自动随机生成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人的身份交纳,不得代交。
2、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 (略) 银转账、柜台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按照出让公告规定时间足额交入该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人按公告规定时间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在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交易系统自动确认该竞买人的竞买报价资格。
4、竞买人为境外投资者(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存入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2、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与竞得人共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时,须向出让人提供《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4、成交价款划缴及办理权证。竞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划缴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证书。
5、开竣工时间: 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具体开竣工时间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约定执行)。
6、竞得人领取不动产证书后 ,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应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有效报价,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自由报价功能,因此造成申请人无法报价的责任及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2、已经报价的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应 (略) 上交易系统查看交易提示信息,并按提示信息做好后续出让准备工作。
3、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4G以上内存,2M以上 (略) 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登录可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报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参加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中如遇到相关问题等,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1、申请竞买咨询电话: 0435-*
2、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0435-*
3、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435-*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