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略)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新疆昌 (略) 委托新疆 (略) 承担“新疆昌 (略) 年产60万吨铁精粉尾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昌 (略) 年产60万吨铁精粉尾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大河沿镇以 (略) ,行政区划隶属于吐鲁番市管辖。 (略) 地理坐标:东经88°53" *** ";北纬43°17" *** "。
建设规模:年处理尾矿60万吨。
建设内容:新增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分别建设员工宿舍、办公用房、生产车间、库房 (略) 等;购置LCT-1216大块干选机、HP500圆锥破碎机、Y180M-4带式输送机等87台/套设备,采用“重选预富集-塔磨磨矿-磁选”分选工艺,对现有废石及尾矿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同时,建设地埋式输送管道,原矿经破碎、 (略) 矿浆采用管道输 (略) 。
项目投资及来源:总投资 *** 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昌 (略)
联系人:秦军山
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 (略)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 (略) (略) 办公楼3层303室
联 系 人:叶轩
电 话: ***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 (略) 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昌 (略)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