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略)万元 | |
项目编号:YQCQ(略)H | 保证金: 5,(略)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0-30至2024-11-12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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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山东爱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43%国有股权/YQCQ(略)H)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委托(山东嘉诚 (略) )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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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新泺大街鲁源工业园 | (略) | 山东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杨海涛 | 成立日期 | 2004-04-26 | |
注册资本 | (略)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营范围 | 电力设施的承装(修、试)、租赁业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电子设备及配件、送变电设备、输变配电设备、电气元件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铁制品加工;经济信息咨询;供用电技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的批发、零售;建筑劳务分包;售电;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保、租赁;电动汽车的租赁服务、充换电服务、销售、维修服务; (略) 、 (略)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终端设备及器材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转让;蓄热式电暖器、直热式电暖器、蓄热式电锅炉、空气热源泵、新能源热能设备、制冷设备、空调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服务;相变储热(能)材料、储热装置、储能成套设备、太阳能储能供热成套设备、电储热暖气热水器、储能型分布式冷热电联供成套设备、小型燃气轮机、热泵、工业低品位余热回收存储利用、节能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自有房屋租赁;办公设备、钢材的销售。 | 职工人数 | 483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略)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济南胜悦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 | (略) | |
2 | (略) | 43 | (略) | |
3 | 济南轨道交通产业 (略) | 12 | (略)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略) | (略) | (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略) | 367.19 | 70.86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08-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略) | (略) | (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略) | -(略) | -(略)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略) | (略) | (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略) | -(略) | -(略)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7-16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8-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略) | (略) | ||
负债总计 | (略) | (略) | ||
净资产 | (略) | (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略)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房屋均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委估房屋及构筑物占用的土地系济南 (略) ( (略) )的土地。 2、标的企业 2018 年通过招拍挂取 (略) (略) 以北, (略) 以西的土地一宗,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0)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证载面积(略)㎡,使用类型为出让工业用地,目前土地尚未开工建设,已经闲置两年以上,存在被无偿收回的风险。 3、山东 (略) (略) 租赁济南 (略) 历源分公 (略) 临港经 (略) 北区的房屋及土地作为经营场所。评估基准日时,已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新合同租赁期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4、标的企业租赁济南 (略) (略) (略) 新泺大街608号鲁源工业园的房屋及土地作为经营场所,当前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8月签订续租合同,合同租赁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共5年。 5、评估基准日后,山东 (略) 有8项专利权获得授权,山东 (略) (略) 取得1项软件著作权。上述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均为自主研发,并在中国国内申请且获得授权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京会兴审字(2023)(略)号《审计报告》及鲁瑞华评报字(2023)第0456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中区泺源大街23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马海涛 | 注册资本 | 8226.(略)万(元) | |
企业类型1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3%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对山东爱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43%国有股权转让有关事项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为稳定标的企业平稳过渡,受让股权后3年内每年为标的企业 (略) 场订单支持。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为稳定标的企业经营发展,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年内为标的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交易价款利息归属于转让方,利息计算日期自(全部交易价款到达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至(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前一日)止。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产权交易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成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逾期付款超过 20 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按照全部转让价款的( 10 %)承担违约责任(从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转让方解除合同后,可以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规定,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9、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限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略)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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