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略) 新 (略) 定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00时至2023年4月28日上午11: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新市区迎宾北二路127号九运司职工安置房 6栋3层3单元302室(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权证高新字第 *号)房产所有权及相对应土地使用权(此次拍卖包含地下室)。案号:(2022)新 0104 执恢 523号
评估价: *元。 起拍价 * 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土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水电暖下排水防水层能否正常使用);2、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作出参与拍卖的选择,无故悔的保证不予退还,充抵案款(经拍卖辅助机构核实此次标的物水、电、未欠,欠采暖费共计3002元);3、依据评估报告载明和评估机构核实,此次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租赁期截止为2023年12月31日)若买受人对租赁是否有效合法存在异议的请通过诉讼程序确认;4、拍卖结 (略) 无法作到立即向买受人交付房产,若发生强制腾迁的情形,所产生公证费、搬家公司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通过法律程序追索主张。
拍卖标的目前调查情况为:
1. (略) 新 (略) 执行;
2.标的物所涉及到的所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2023年 5月 9 (略) 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略) 新 (略) ;账号:*789;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银行行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新 (略) (地址: (略) 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苏州东街 (略) (略)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 (略)
联系人:陈先生(新疆 (略) )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青年南路华东融锦公寓酒店1号楼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