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东屏街道后坑村宏源花苑1号楼吴兹帅等15户
地 址:东屏街道后坑村
申请人房屋坐落于东屏街道后坑村,该户于2023年10月向本局提出个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许可工程变更申请,经本局审核拟批准工程变更。拟批准东屏街道后坑村宏源花苑1号楼吴兹帅等15户建筑占地为383.16平方米,建筑层次规划控制五层,即一层至五层层高2.90米,建筑物总高度14.50米,底层室内标高35.00米。
变更内容:1、一层15—17轴阳台进深修改,建筑面积由原1941.71平方米增加为1942.87平方米;2、一至五层4-10轴阳台改为封闭阳台;3、外窗更改。
四至如下:(见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东屏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公示可登录洞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区查询。(联系电话:0577-*)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