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开展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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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4年8月7日, (略) (略) (略) 执法人员对 (略) (略) 现场调查,通过查阅检测过程数据,发现该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对豫Q***33汽油货车使用瞬态工况法检测时,被测车辆发动机转速维持在700r/min至800r/min范围内,全程在怠速状态下完成测试,并出具了检测合格的《在用车尾气排放检验(测)报告》。该公司的检测行为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办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2018)C.2.1“测试运转循环”中规定的“怠速、加速、等速、减速” 的检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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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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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启示
终审:任一帆(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