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青苔二期湖滨商业(苏地2022-WG-77号地块B区、C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苔二期湖滨商业(苏地2022-WG-77号地块B区、C区)已由 (略) 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备〔2023) 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青台 (略) ,招标人为 (略) 青台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青苔二期湖滨商业(苏地2022-WG-77号地块B区、C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相城区黄桥街道西塘河以东、青苔河以北 2.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0589平方米,预估总建筑面积30837.16平方米,最大高度 16m,最大层数三层,合同估算价约883.3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 | 青苔二期湖滨商业(苏地2022-WG-77号地块B区、C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青苔二期湖滨商业(苏地2022-WG-77号地块B区、C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883.30 | 50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0-04-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 (略) 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深化、批复后的细化工作、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报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钢结构(如有)、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室内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机电消防配合)、室外配套工程设计( (略) 政、综合管线、雨水回收、道路铺装、景观绿化、景观照明、河道滨水驳岸、围墙等)、智能化设计、幕墙及门窗栏杆深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地下室人防设计(含平战转换预案)、 (略)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深化、综合管线设计、地下车库BIM、抗震支架、三网通、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及销售相关资料,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满足规划局、水务局、技防办、城管等部门,以及招标人对设计方案的各项要求,确保设计的成果文件获得批准通过。 (五)备注: 1、本项目评审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权重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进行补偿,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1万元,排名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0.5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19日00:00至2023年04月24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0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略) 青台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 (略) | ||||||||
地 址: | 苏州智能制造服务产业园A栋 | 地 址: | (略) 高新区潇湘路99号5楼代理部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朱晓蓉 | 联 系 人: | 唐玉华、华亚萱 | ||||||||
电 话: | 0512-* | 电 话: | 0512-*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