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溪口镇溪枫村种子烘干机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建宁县溪口镇溪枫村种子烘干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 (略) (地址: (略) 体育馆(东新六路)体育馆6号店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2023]-1509号
项目名称:建宁县溪口镇溪枫村种子烘干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包1 | 1-1 | 建宁县溪口镇溪枫村种子烘干机采购项目 | 1批 | *元 | 详见第三章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及开户许可证。备注: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体育馆(东新六路)体育馆6号店面
方式:持投标邀 (略) 体育馆(东新六路)体育馆6号店面购买询价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体育馆(东新六路)体育馆6号店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1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体育馆(东新六路)体育馆6号店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建宁县溪口镇溪口街45号
联系方式: 戴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体育馆(东新六路)体育馆6号店面
联系方式:邓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邓
电 话: *
福建 (略)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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