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10月1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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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定陶区审批服务局6区5号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定陶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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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类型 |
1 | 山东旺德 (略) 年产1.5万吨可降解新材料项目 | 半堤镇兴隆大街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