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 (略) 卫生服务中心视觉系统设计制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装修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华 (略) 卫生服务中心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18:12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略) 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申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华 (略) 卫生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雅士道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022-(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博冉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申,(略)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书.xls |
项目概况
华 (略) 卫生服务中心视觉系统设计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R(略)
项目名称:华 (略) 卫生服务中心视觉系统设计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所有科室标识,窗口标识,院史和医师简介,健康管理中心和家医工作室宣传,门头等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1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型、小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华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雅士道5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博冉 (略)
地 址: (略) (略) 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李申,(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申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