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调试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靖远县城东加油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靖远县城东二环路东侧、县道 X322 线北侧
三、环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关于靖远县城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靖环审【2023】26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治理设施:汽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1套、汽油卸油等油气回收系统1套,回收效率不低于95%。
2、废水治理设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新建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设施:项目选用先进的、噪音低、振动小的泵、空压机、压缩机等设备;同时将空压机设置于站房房间内,同时安装减震垫和消声器;对潜油泵安装减震垫;备用发电机自带消声器同时设置减震垫。
4、固废治理设施:设备维护时会产生少量的废手套、废抹布、废工作服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部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加油站清罐过程中产生油渣和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加油站4年一次清罐作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具有清罐资质的专业清罐单位处理,不在站内储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事项
征求公众时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访、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靖远通圣城 (略) 。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