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蒙阴县坦埠镇西坦埠村宅基地位于蒙阴县坦埠镇西坦埠村,项目单位为摸清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项目所在地是否符合土地性质变更的条件,项目单位蒙阴县西坦埠村村委会委托我单位(山东 (略) )进行地块的初步调查,并已通过评审。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蒙阴县坦埠镇西坦埠村宅基地
建设地点:蒙阴县坦埠镇西坦埠村
建设单位:蒙阴县西坦埠村村委会
调查结论:本次对项目地块进行初步调查,经调查项目地块历史上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项目地块不存在企业,并辅助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污染情况。故本公司结论为该项目无污染,系项目影响不大,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公示时间: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