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湖南鑫旭 (略) 整体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简述
项目名称:湖南鑫旭 (略) 整体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鑫旭 (略)
项目概况:湖南鑫旭 (略) 成立于2020年3月,原厂 (略) 经 (略) 20号三号厂房北向厂房。2020年4月委托湖南 (略) 编制了《湖南鑫旭 (略) 年产*平方米合成树脂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21年2月3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审批意见(潭环审(经开)[2021]6号),并于2021年4月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手续,而后于2021年7月7日首次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4R6C6L4Y001W)。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湖南鑫旭 (略) 拟将现有厂区整体搬迁,并在搬迁后扩大生产产能,搬迁完成后现有厂区将不再保留。
湖南鑫旭 (略) 拟投资*元租赁湘潭 (略) (略) 雨湖区姜畲镇青亭村马塘组闲置厂房进行合成树脂瓦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040m2,主要设置办公区与生产车间,其中生产车间主要布置原料区、一般固废暂存区、生产区、磨粉区、成品区。项目搬迁后将形成年产*平方米合成树脂瓦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鑫旭 (略)
联系人:成进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雨湖区姜畲镇青亭村马塘组29号南厂房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秉一 (略)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雨湖区北二环金海农 (略) 场众创空间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建设持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家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
详见链接:http://**-yXGmJmOlVXim684MoGA
提取码:77oh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