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县税务局劳务外包人员共计50人(包括司机7人、机关厨师2人、服务员4人、门卫4人、资料员4人、一分局前台征收员20人、农村分局征收员6人、分局炊事员3人),预算费用为221.16万元/年(包含工资、“五险”、管理费等,其中管理费最高限价50元/月/人),三年服务期限合计总预算663.48万元。合同履行期间人员若有增减,按实际人数支付服务费。
服务期限:3年。
二、人员工作要求及技能
1.驾驶员:主要负责单位车辆的驾驶、保养等工作。(1)接受单位公务用车派遣;(2)协助车辆管理,办理车辆检测、保险等相关手续事务;(3)对单位车辆不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做好相关资料数据的记录保存;(4)办理单位车辆的违章查询与缴纳违章罚款手续的;(5)负责事故、故障车辆的维修与保险理赔工作;(6)车辆费用的控制与报销;(7)对维修后车辆进行验收;(8)对不爱护车辆以及卫生的行为予以制止、批评。
2.门卫:(1)门卫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着装整齐,文明执勤,认真履行职责;(2)出入的所有人员,都要自觉服从门卫管理并进行出入登记,配合门卫工作;(3)门卫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室内环境卫生,门卫室不准存放与值班无关的他人物品;(4)认真检查进入单位的外来人员的有效证件,填写好纪录,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要妥善处理,及时汇报;(5)维护单位门前的秩序,及时清理门前的东西或障碍物,保证单位门前交通畅通;(6)加强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出入单位,对夜间进出单位的人员经严格检查,无异常情况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开门放行;(7)不得私自脱岗或让他人替岗,确保值班正常连续运转;
3.食堂人员:主要负责单位食堂的日常管理等工作。(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卫生管理制度;(2)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做到有计划,精打细算,食品新鲜,建立验收制度;(3)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大锅菜小锅烧,适合大众口味,做到色香味俱全,花色品种丰富,价廉物美;(4)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
4.机关服务人员:主要负责单位机关事务、会务等工作。(1)做好打字、复印等文印室工作;(2)做好来客接待、茶水供应等保障工作;(3)做好会务安排等会议保障工作;(4)做好会议室视频调试、计算机设备日常维修、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等信息化保障工作;(5)做好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5.办税缴费服务人员: 主要负责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费服务工作。(1)提供税费咨询服务;(2)提供办税(费)指南服务;(3)提供涉税举报服务;(4)提供投诉监督服务。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付款方式
1.合同履行期间人员若有增减,按实际人数按月付款。
2.人员工资按照采购人工资表为准,中标人在收到工资表后出具对应的发票给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给的工资表按月发放工资。
3.人员保险部分每月由中标人垫付后,凭发票由采购人支付相应费用。
4.管理费用每月凭发票给采购人后支付相应费用。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六、服务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县税务局。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进行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自行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人现有劳务派遣人员约50人,需与中标人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协议等事项,中标人负责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并解决劳动人事关系上出现的矛盾纠纷及历史遗留纠纷问题等。
3.中标人负责管理派遣人员人事档案,负责建立、接转派遣人员档案。
八、公示期
公告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肖先生:0796-*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县税务局
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