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田县永兴采石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新田县永兴采石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
建设地点:新田县石羊镇山口洞村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起至少20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