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民主镇明珠大道人行桥项目已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投资〔2024〕118 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 (略) 交 (略) 以《 (略) 交 (略) 关于报送岚皋县民主镇明珠大道人行桥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函》(安交设函〔2024〕12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岚皋县民主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岚皋县民主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岚皋县民主镇集镇 ;
2.2 工程规模:新建人行桥1座,桥梁全长为101米,桥梁高度为13.37米,桥面宽度为 0.3m 栏杆+7.9m 人行道+0.3m 栏杆。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施工 | 岚皋县民主镇明珠大道人行桥项目 | / | 岚皋县民主镇明珠大道人行桥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70 |
2.5 其他: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岚皋县民主镇明珠大道人行桥项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 质、 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类似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 (略) 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应进入“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补充说明: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不得在 (略) 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时至/时休息),在/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 (略) 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图纸每套售价: 0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1日09:00:00至2024年08月06日09:00:00,在陕 (略) (http://**)进行项目确认。投标人须 (略) 网(http://**)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CA锁,使用CA锁登*陕 (略) (http://**)办理后续招标文件下载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 (略) 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省外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略) 上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1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08月21日 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 (略) (http://**)。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 (略) 》 、《陕西采 (略) 》、《岚皋县 (略) 》 上发布。
7. 其他
7.1 招投标人须 (略) 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中登记企业信息,然 (略) (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7.3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岚皋县民主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衡正 (略) |
地址: | 岚皋县民主镇街道 | 地址: | (略) 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楼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钱先生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915-* | 电话: | 0915-* |
传真: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略) (略) 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