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比选公告》,经成立联合工作组、发布备案比选公告、报名、评审、审定等程序, (略) 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比选结果进行公示(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
如对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实名反映。
职业能力培训和就业促进科 电话:0857-*
机关党委(纪委)电话:0857-*
附件: (略) 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比选结果汇总表.xlsx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