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英安镇侵蚀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
拟审批项目: (略) 英安镇侵蚀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项目审批科)
地 址:政务大厅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以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英安镇侵蚀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 | 珲春林业局英安林场99林班 | (略) | (略)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为侵蚀沟治理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珲春林业局英安林场99林班。修复治理地块总面积为14.1950hm2,粉煤灰回填量为213万m3。在填埋区进行防渗层建设的基础上,分区块填埋粉煤灰,填埋至标高174.5m顶部时结束,后进行表土回填,进行绿化。项目总投资1820.22万元。 | (一) 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场地内及周边修筑排水系统,保证上游洪水不进入场地内。雨水及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降尘。运输车辆及施工设施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影响。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粉煤灰采用分区块填埋施工方式,采取洒水、碾压和覆土绿化,对裸露堆填采取苫布覆盖等措施,场界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加强养护,采用有效降噪等措施。排放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挖土方就地消纳,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进行处理。 (五)做好生态修复与绿化工作。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项目前期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