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9日,河 (略) 交警大队向社会发布了《河 (略) 交警大队2024年第二批报废车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大队将于近期对该批经公告三个月不 (略) 理的相关扣留车辆进 (略) 置。按照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报废车辆回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 (略) 交警大队2024年第二批报废车辆回收项目。
(二)项目内容:河 (略) 交警大队在日常交通秩序整治和交 (略) 理中依法扣留的一批车辆,具体为电动车140辆(二轮超标电动车有牌53辆、二轮电动车无牌80辆、二轮电动车车架号打磨7辆),普通二轮摩托车685辆(有牌264辆、无牌332辆、车架号发动机号打磨89辆),正三轮摩托车36辆(有牌3辆、无牌26辆,车架号发动机号打磨7辆)、小型汽车13辆(有牌10辆、无牌3辆)、挂车1辆。经公告,以上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长期 (略) 理或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手续已超 (略) 理期限,现对该批车辆进 (略) 理。该批报废车辆已在“河 (略) 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公告,现已期限届满。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相关要求中所规定的内容。
(二)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三)报废车回收企业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 (略) 理报废车。
(四)竞标人信誉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竞标资格没有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和安全事故。
(五)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略) 置报废车辆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如:所有报废车辆包括无牌车辆要有拆解前、后照片、发动机号、车架号要登记,照片和车辆信息要一致);
(六)在红河州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的拆解场地。
(七)之前与我大队签订过 (略) 理协议,但未履行完报废注销登记手续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竞标。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至1月14日;竞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河 (略) 交警大队三楼财务室。
(三)报名携带资料及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相关材料、业绩证明等以上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联系人及电话:高警官,0873-(略)。
河 (略) 交通警察大队:
本公司承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证;没有被责令停业,竞标资格没有被取消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行为和安全事故发生,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拆解设备,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在红河州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拆解场地。本公司承诺严格依法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 (略) 理报废车辆;并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