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GL-* | |||||||||||||||||||||||||||||||||||||||||||||||||||||||||||||||||||||||||||||||||||||||||||||||||||||||||||||||||||||||||||||
1.招标条件 | |||||||||||||||||||||||||||||||||||||||||||||||||||||||||||||||||||||||||||||||||||||||||||||||||||||||||||||||||||||||||||||
京港澳高速公路军山桥段、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州至郑店段及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关 (略) 高速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交发【2022】10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 (略) 国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鄂交发【2023】4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道建养项目前期工作第一批计划的通知》(鄂交发【2021】10号)。招 (略) 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 (略) (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略) 级重点项目保障服务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34号)的文件精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 (略) 境内 建设规模:京港澳高速公路军山桥段现状:起于京港澳高速武汉西收费站,止于郑店(京港澳高速武汉南收费站),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5米,全长约23公里。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州至郑店段现状:起于中州,止于郑店(京港澳高速武汉南收费站),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全长约23公里。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高速公路现状:起于郑店(京港澳高速武汉南收费站), (略) 新店镇土城村,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全长约110.1公里。(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GKCS-1:京港澳高速公路军山桥段改扩建工程约23公里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专题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专题报告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审批所需的相关专项(用地评估报告、项目选址对城乡规划影响论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节能评估报告、桥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行洪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考古调查等;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需开展的、支撑专项报告成立和审批的子专项报告,主要包括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涉及各种自然保护地影响论证报告等)报告;铁路接线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专题研究;协助项目业主进行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取得国铁集团咨询意见;工程路线方案应在1:2000地形图上进行研究,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专题报告编制)资料和成果。初步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智慧高速、BIM建模设计、其他工程等)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应的造价分析等;公铁合建部分大桥水上勘察应完成全部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工程量,*上勘察完成全部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工程量75%以上;承担部分技术设计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国家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TB 10504-2018)规定的其它初步设计阶段的所有工作;协助项目业主进行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取得国铁集团咨询意见;设计人应配合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专题报告编制)单位做好专题报告,并根据设计进程及时向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专题报告编制)单位提供相关专题资料,与发包人、施工图设计单位等及时做好相关资料交接。GKCS-2:1、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约110.1公里)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报告编制;2、京港澳高速湖北南段咸宁境内咸宁西枢纽至鄂湘界约67.26km(K1242+400~K1309+664)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3、牵头汇总(总体协调)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约110.1公里)。GKCS-3标段:1、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州至郑店段约23公里改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专题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2、京港澳高速湖北南段郑店(京港澳高速武汉南收费站)至咸宁西枢纽(咸通京珠交界)约42.84km(K1199+560~K1242+400)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专题报告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审批所需的相关专项(用地评估报告、项目选址对城乡规划影响论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节能评估报告、桥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行洪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考古调查等;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需开展的、支撑专项报告成立和审批的子专项报告,主要包括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涉及各种自然保护地影响论证报告等)报告;协助项目业主进行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工程路线方案应在1:2000地形图上进行研究,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专题报告编制)资料和成果。初步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智慧高速、BIM建模设计、其他工程等)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应的造价分析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初步设计阶段的所有工作;设计人应配合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专题报告编制)单位做好专题报告,并根据设计进程及时向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专题报告编制)单位提供相关专题资料,与发包人、施工图设计单位等及时做好相关资料交接。GKCS-2牵头汇总(总体协调)GKCS-3标段初步设计。负责统一设计原则,编写说明书,绘制总体设计图,编制主要工程数量表和汇编总概算,协调统一文件的编制等汇总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名称为:GKCS-1、GKCS-2、GKCS-3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01。其中:GKCS-1、GKCS-2、GKCS-3标段计划工期730日历天,服务期约24个月,直至初步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具体以业主下发通知为准。。 | |||||||||||||||||||||||||||||||||||||||||||||||||||||||||||||||||||||||||||||||||||||||||||||||||||||||||||||||||||||||||||||
2.3其他:本次招标 (略) 咨询制。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GKCS-1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选取中标人外、满足要求且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及安全性评价)价格最低的候选人为ZX-1(京港澳高速公路军山桥段及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州至郑店段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及安全性评价)中标单位;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GKCS-2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选取中标人外、满足要求且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及安全性评价)价格最低的候选人为ZX-2(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及安全性评价)中标单位。承担同一路段初步设计工作的,不再授予其中标该路段的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及安全性评价)。 ZX-1:京港澳高速公路军山桥段(23公里)及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州至郑店段(23公里)改扩建工程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及安全性评价)。 ZX-2: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110.1公里)改扩建工程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及安全性评价)。 设计咨询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建筑、机电、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智慧高速、BIM建模设计、其他工程等初步设计阶段初勘监理工作,对勘察单位的勘察质量、进度、中间性资料检查和初勘外业工作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并编写监理报告; 为各项目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建筑、机电、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智慧高速、其他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等提供咨询、审查服务工作,向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咨询及审查意见,直至全部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并负责项目相关后续服务。设计咨询应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独立的审核和评估; 根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总体评价、比选方案评价和设计要素评价,最终出具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会审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GKCS-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GKCS-2、GKCS-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次参与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GKCS-1、GKCS-2、GKCS-3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同时取得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由其余中标候选人的名次依次递补。以联合体形式中标GKCS-1标段的,其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再被授予中标GKCS-2、GKCS-3标段。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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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5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的彩色扫描件。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具有相应资质。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近10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业绩时间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或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勘察设计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业绩、公铁两用桥梁及铁路桥梁的勘察设计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打印的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公路桥梁勘察设计业绩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具有相应业绩。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独立中标承担完成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或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其业绩予以认定。 例如:A单位与B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A单位负责全部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则A单位独立中标承担完成满足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的,其业绩予以认定。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以联合体形式中标,并承担其中全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或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证明),且满足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则该项业绩予以认定。 例如:A单位与B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A单位负责全部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A单位与C单位曾以联合体形式中标,A单位承担其中全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已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证明),且满足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则该项业绩予以认定。 6、单个业绩若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但投标人如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7、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9、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 (略) 的名义计算。 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没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 11、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项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公路桥梁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业绩、个人公铁两用桥梁和铁路桥梁勘察设计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打印的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上述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打印的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5、单个业绩若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6、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7、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8、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专业。 9、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近10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业绩时间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或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勘察设计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10、以上人员均不允许兼任。 11、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2、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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