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经济开发区工艺小微园及配套建设项目(监理)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X经济开发区工艺小微园及配套建设项目(监理)(仙公管(建)招字[2018] 16号)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单项目名称书写错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投标失败,为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相关内容更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单中的项目名称由原来的“仙居略中村改建工程-X路两侧建筑立面整治改造工程”改为:“X经济开发区工艺小微园及配套建设项目(监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招 标 人:X略(盖章)
代理单位:略有限公司(盖章)
略门:仙略专业监管室(盖章)
X公共资略(盖章)
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