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东岸生态综合治理水源工程(施工)项目馈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东岸生态综合治理水源工程位 (略) 西郊 24km 处。沉砂池位于头屯河农场场部西北侧3.5km、头屯河河道东450m,为引水注入式。本工程于2022年7月12日开工至2023年12月31日完工,工程造价3408.*元,工程主要由引水闸、引水渠、入池陡坡、池体、池中渠、池盘、放水涵洞组成
工程地点:十二师头屯河东岸生态综合治理水源工程
2.询价标的详情: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 (元) | 备注 |
1 | 馈电设备及安装 | 详见图纸要求 | 项 | 1 | * | * | 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高压配电工程,需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表 |
合计 | 1 | * |
备注:
1、报价含:9%增值税专票,材料费、安装费、运费、报装费、资料费、手续办理、试验检测、验收等一切费用,最终达到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该项目中所需要的所有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素,清单中未列入工序也包括在内,项目不做单独人工报价。
2、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每月14号提供结算工程量以技术员出具的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为依据,工程完工后中标单位向发包单位递交结算资料→报公司及集团相关部门审核→财务挂账。依据业主拨付工程进度款情况,支付工程款,待全部安装、验收完毕并将资料交齐后办理最终结算,付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95 %,余款5%作为保修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待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将无息给于退还。付款时提供相应等额的9%专用增值税发票及收据后方可付款。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返工、不合格工程量、超出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发包单位将不予计量,同时中标单位应赔偿发包单位相应的费用损失。
3、其他要求:所供材料符合图纸设计规范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所有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完成数量为准。材料到场提供所供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投标兵团水利水电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投标兵团水利水电集团相关项目。
(3)分包投标需在投标文件内加入分包队*人员名单及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确定分包队*负责人及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以上需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无附件,投标文件无效。(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请另做PDF文件与投标文件一同上传,请勿上传在投标文件内)
5、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疆兵团水利 (略) (略)
联系人:燕娜
联系电话:*
需求组织:建业公司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东岸生态综合治理水项目
202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