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监管部门 | 督查结果 | (略) 置情况 |
1 | (略) 香山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略) )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 (略) (略) | (略) 住房和 (略) | 违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川办规〔2022〕5号中规定 | 发出招标监督意见书,业主单位重新招标。 |
2 |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 | (略) 国有资产 (略) | (略) 住房和 (略) | 发现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设置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 发出招标监督意见书,业主通过发出补遗修改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情况。 |
3 | (略) (略) 场治理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潼射镇基础配套标段 | 射洪 (略) | (略) 住房和 (略) | 发现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设置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 发出招标监督意见书,业主通过发出补遗修改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情况。 |
4 | (略) 武 (略)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略) (略) | (略) 住房和 (略) | 发现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设置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 发出招标监督意见书,业主通过发出补遗修改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情况。 |
5 | (略) (略) 场治理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广兴镇和万林场镇基础配套标段 | 射洪 (略) | (略) 住房和 (略) | 发现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设置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 发出招标监督意见书,业主通过发出补遗修改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情况。 |
6 | (略) 绿色生态 (略) 农业产品基础设施建设(一期) (略) (略) 建设项目 | 射洪 (略) | (略) 住房和 (略) | 发现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设置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 发出招标监督意见书,业主通过发出补遗修改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情况。 |
7 | 四川射洪经 (略) 西部国际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园区物流大道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 (略) (略) | 四川射洪经 (略) (略) (略) | 1.施工日志填写不及时; 2.会议纪要签到表部分日期缺失; 3.专项 (略) 技术负责人签字。 | 1.对于施工日志填写不及时,项目部已要求施工员按规定按时填写。 2.对于会议纪要签到表部分日期缺失项目部已将缺失日期进行了填写。 3.对于专项 (略) 技术负责人签字已整改,将报审单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重新申报。通报批评。 |
8 | 四川射洪经 (略) 西部国际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管网工程七标段项目 | (略) (略) | 四川射洪经 (略) (略) (略) | 1.人员履职不到位、2.监理单位未考勤。3.有代签嫌疑 | 1.对于人员出勤问题,项目部已按照制度,由请假人员补齐请假手续; 2.对于施工日期、安全日志填写不及时问题,项目部已要求施工员及安全员按规定按时填写; 3.对于会议纪要签到表日期缺失问题,项目部已整改,将签到表缺失日期进行填写; 4.对于文明施工、临电等方案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项目部已组织人员按照规范要求、结合现场实际重新编制文明施工、临电等方案,并按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
9 | 涪江(射洪段)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略) (略) | — | 该项目部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应招标未招标。 | 市 (略) 处以*.17元罚款。 |
10 | 金华镇移民健身活动广场建设项目 | 金华镇人民政府 | (略) (略) | 1.招投标文件未备案。 2.未办理开工备案资料。 3.未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 4.考勤表施工单位未本人签字。 5.项目经理本人签字与验收表、报审表不一致。 6.技术负责人请假条上签字与混凝土施工检验记录表上不一致,且检查时技术负责人不在现场。 7.现场李仁林自称为施工单位的技术员,为外单位人员。 8.监理单位未对班子成员施工单位进行考勤。 9.业主单位未对监理单位考勤。 10.施工单位除项目经理、安全员其他人均不在场。 | 1.已于2024年9月4日完成招投标文件备案。 2.已办理开工备案资料。 3.已于2024年9月4日完成质量与安全监督。 4.考勤表施工单位由本人签字。 5.、项目经理本人签字与验收表、报审表一致。 6.由李雪梅本人完善请假手续,签字保持与混凝土施工检验记录表上不一致。 7.李仁林已被辞退。 8.监理单位完善了对施工单位班子成员的考勤。 9.业主完善了对监理单位人员的考勤。 10.已按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了300 (略) 罚,并严格落实考勤制度。 |
11 | (略) 古井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 (略) (略) | (略) (略) | 1.项目经理本人签字与会议签到表上不一致,与考勤表上也不一致。 2.施工日志记录员和审核人未签字。 3.技术负责人检查时未在,也未见履职痕迹。 4.监理日志部分未签字。 5.现场缺少安全标语标识。 6.梯步工程不符合相关要求。 | 1.项目经理本人将重新签署,并严格落实签字规范。 2.加强项目管理,将严格落实和完善工作日志。技术负责人检查时请假。 3.业主开展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质量、安全、投资等方面教育培训,将严格落实组织纪律。 4.对监理、施工单位参建人员履职情况开展考勤,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 5.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位置 (略) 口树立了安全标识牌。 6.拆除原不符合要求的梯步,并安装设计要求适用的C20预制混凝土砌块统一砌筑梯步。 |
12 | 射洪 (略) 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 射洪 (略) | — | 该项目部分施工应招标未招标。 | 市 (略) 处以*.29元罚款。 |
13 | 射洪 (略) 公园建设项目 | 射洪 (略) | — | 该项目部分监理应招标未招标。 | 市 (略) 处以6790元罚款。 |
14 | (略) 城乡冷链物流粮食仓储基地建设目 | 四川射洪国 (略) | (略) 住房和 (略) | 1.业主未对监理单位考勤。 2.现场自称为施工单位执行经理,不是施工单位人员。 3.施工日志签字不齐。 4.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在项目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勤表和考勤表上不是本人签字,存在代签现象。 5.项目经理检查时未在施工现场。 6.专监在监理日志上不是本人签字,存在代签现象。 7.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考勤。 | 1.业主已对监理单位人员进行考勤。 2.施工日志已签字齐全。 3.加强项目管理。 4.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人员进行了考勤。 5.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到岗履职各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元,合计*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