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和《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书》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立项的59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验收。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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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