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丰都县职工服务中心整体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丰工文〔2023〕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职工服务中心整体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07-*-04-01-*)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总工会
三、建设地点
丰都县三合镇南天湖西路三支路5号
四、建设性质
改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丰都县职工服务中心整体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改造1号楼、2号楼共两栋,占地1554.3㎡,建筑面积3571.26㎡,房屋主要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改造后总建筑面积3663.78㎡,包括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其中装饰工程包括新建轻钢龙骨、石膏板面(单面)隔断共计1354㎡,新建岩棉吸音板451㎡,新建天棚石膏板共计2661㎡,安装成品木门扇165㎡,卫生间成品隔断36套,成品金属栏杆176m等;消防工程包括室内消火栓安装32套,灭火器64个,法兰阀26个,消火栓连接管173m等;给排水工程包括新建室内塑料给水管417m,室内承插塑料排水管28m等;照明工程包括电力电缆敷设966m,暗配钢管4437m,照明线路19478m,开关464套等。
六、总投资及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64.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8.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01万元,预备费22.14万元。 (略) 总工会补助资金320万元,业主自筹144.87万元。
七、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4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和电气设备。
九、招投标
本项目招投标按丰都府办〔2020〕78号文件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认真落实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条件,优化设计方案,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