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QSWS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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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报废机电设备物资一宗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标的名称 | null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1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05-31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买受人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化工设备拆除资质,委派清运施工机械须符合安全环保标准,施工人员具备相应资格,买受人承担资产交割后的全部安全和环保责任。否则,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买受人与出让人办理交割手续当日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进场施工,在办理完毕交割手续4日内即2024年6月17日前须将已拆除的成交资产全部清运离开现场,达到场地平整干净;未拆除的成交资产由买受人负责拆除,待出让人检修完成通知买受人进入现场清运后5日内将成交资产拆除清运完毕,交割清运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逾期未搬运清理完毕的,逾期每天按照成交金额1%支付出让人违约金,从安全交割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出让人按照资产实物现状交付,不在拍卖范围的设备物资不属于本次拍卖的范围,买受人只能清运成交的资产,否则,出让人将通知拍卖人扣除安全交割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签订《成交资产安全交割协议》后,买受人须制定详尽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按照规定需报批后施工的,报政府安全、环境、质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买受人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清运,清运成交资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金和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5)自移交之日起,成交资产的看管、清理、装卸、运输及施工安全环保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拆除、清理、吊装、挪移、运输工作中,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如造成出让人或第三人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待买受人结清赔偿款项后,再行施工清运;否则,买受人所交成交价款和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出让人和第三人损失。 (6)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权属界定不清的,应及时与出让人沟通,就纠纷情况协商达成一致后再行交割清运。 (7)买受人对拆除清运工作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弃物和垃圾必须采用合法合规的方式转移、贮存、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